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送达(2024)粤1625执18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黄耀民名下位于河源市东源县城规划区仙塘大道东侧地段铭成·锦上花B1栋188号商铺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抵押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5373号 |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居乐支行 | 黄耀民 |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 441625115108GB00507W00000000 | 河源市东源县城规划区仙塘大道东侧地段铭成·锦上花B1栋188号商铺 | (2024)粤1625执18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