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类型:新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3日
三、公示方式: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dongyuan.gov.cn/)公示
四、审批单位: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五、建设单位、名称、位置、内容
1.建设单位:潘碧青
建设项目名称:私人建筑
建设位置:东源县盐东现代物流园回迁安置点A1-22
建设内容:一栋七层住宅兼商业楼,总建筑面积56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565平方米。
2. 建设单位:潘碧青
建设项目名称:私人建筑
建设位置:东源县盐东现代物流园回迁安置点A1-23
建设内容:一栋七层住宅兼商业楼,总建筑面积56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565平方米。
3.建设单位:肖伟文
建设项目:私人建筑
建设位置: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园仙银大道南以东商业用地B区38、39、40共三卡
建设内容:三栋六层建筑楼合证,总建筑面积1625.4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625.43平方米。
4.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项目:110千伏顺天输变电工程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市灯塔盆地农高区核心区(首期)内田园十路以北DTA-B05-01地块
建设内容:一栋两层配电装置综合楼(包含主控通信楼、警传室),总建筑面积1388.1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388.11平方米。
六、意见反馈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河源市东源县新河大道东侧东源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17500,咨询电话:0762-8832816,电子邮件:dyxxzspg123@163.com )
七、意见有效反馈期: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八、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