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礤下村古洞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礤下村古洞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62-8833626。
附件:
《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礤下村古洞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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