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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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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送达(2025)粤1625执5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吴丽珍名下位于东源县城中心区及生活配套区ZX-D01-03地块龙光玖云台9栋803号房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抵押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961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县支行

吴丽珍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441625115108GB01095F00050103

东源县城中心区及生活配套区ZX-D01-03地块龙光玖云台9栋803号房

(2025)粤1625执5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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