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广东省盛业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盛业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盛业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月光小组万合岗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月光小组万合岗、广东盛业钢铁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787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22平方米,总投资为1.2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回收拆解报废车辆6.5万辆,其中报废汽油、柴油、CNG(双燃料)小型车3.12万辆,报废新能源汽车1.43万辆,报废客货车(含汽油、柴油车)1.3万辆,报废摩托车0.65万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期,控制施工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广东盛业钢铁有限公司现有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该公司炼轧钢用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均质+三级油水分离”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洁,剩余废水排入广东盛业钢铁有限公司浊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该公司炼轧钢用水,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切割、破碎车间的通风;废油液抽取废气、制冷剂抽取废气以及危废仓库废气分别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设置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对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液、废铅酸电池、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做好危险废物储存的防渗防泄漏措施,及时转运。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