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源县灯塔建兴石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验收意见的公告
东源县灯塔建兴石料场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2.8335公顷土地作为生活区、地磅区、生产线。
现东源县灯塔建兴石料场已对其中必须复垦的临时用地土地完成复垦,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我局现场踏勘,认为复垦区基本达到复垦方案要求,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5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联系地址: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608室,联系电话:0762-8833626)
附件: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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