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要求,为保障东源县船塘镇黄沙经济联合社农业综合体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河源市东源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编号:441625202501;项目名称:东源县船塘镇黄沙经济联合社农业综合体项目),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东源县船塘镇黄沙经济联合社农业综合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706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1.9706公顷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五条规定,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东源县船塘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满足东源县船塘镇黄沙经济联合社农业综合体项目用地需求。
2.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7633公顷,共有1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位于船塘镇黄沙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及可调整地类,因此,不会对现状耕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船塘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涉及落实面积为1.7633公顷。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船塘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7633公顷,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7633公顷,东源县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符合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规定。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告方式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船塘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精况表(1).pdf
2.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落实前国土空间规划图(LS01).pdf
3.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落实后国土空间规划图(LS01).pdf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