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诺玻璃(广东)有限公司厂区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项目位于蓝口镇硅产业园内(GC-03-02地块),总用地面积3388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单位为特诺玻璃制品(广东)有限公司,规划设计要点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原方案于2024年第10次局联审会议通过。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取消北侧的露天停车场,变更为LNG自备应急站;二是缩小厂房3#(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规模;三是将原规划的两层宿舍楼调整至三层。调整后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37349.5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7037.5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11.97平方米),容积率为1.09,建筑密度为55.83%,绿地率为3.31%。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对该调整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日
意见有效反馈期为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的,邮戳日期应在有效反馈期内;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762-8833630
电子邮箱:dyxgtkjgh@163.com
地 址: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图: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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