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小玲临时建筑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项目位于县城木京区C25-12地块,总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单位为黄小玲。项目拟规划建设一栋单层临时建筑,占地556.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9米,总建筑面积556.5平方米。该临时建筑使用年限按《广东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对该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日
意见有效反馈期: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762-8833630
电子邮箱:dyxgtkjgh@163.com
地 址: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图: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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