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广东丰源美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支化妆刷、1亿个粉扑、8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丰源美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支化妆刷、1亿个粉扑、8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丰源美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盐(田)东(源)共建现代物流园内立升大道以西工业三路以北XT-04-02的A、K、E、J地块(广东东源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
环评机构 | 东莞启霖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丰源美利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盐(田)东(源)共建现代物流园内立升大道以西工业三路以北XT-04-02的A、K、E、J地块(广东东源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其中国启地块为东源县盐(田)东(源)共建现代物流园XT-04-02(E)地块、XT-04-02(J)地块,福源地块为东源县盐(田)东(源)共建现代物流园XT-04-02(A)地块、XT-04-02(K)地块的厂房一、宿舍楼、辅助用房,所在位置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44'46.049"、北纬23°49'23.381"。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5230.15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刷、化妆品包材、粉扑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6000万支、8000万套、1亿个,拟劳动定员650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后80%回用于浸泡和清洗工序,2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拉丝、搅拌、灌注成型、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搅拌、灌注成型、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TDI(甲苯二异氰酸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上漆工序产生的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注塑成型/拉伸/吹塑、打胶、上漆、组装、丝印/移印/UV印刷、喷码、清洁、挤出、定型、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丝印/移印/UV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印刷方式为“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项目拉丝、搅拌、灌注成型、发泡、固化、注塑成型/拉伸/吹塑、打胶、上漆、组装、丝印/移印/UV印刷、喷码、清洁、挤出、定型、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丝印/移印/UV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拉丝、抛光、刮管、磨柄、抛光、滚柄、镭雕、搅拌、植绒、刷绒、吸风除绒、研磨、尾磨、抛尘、镭雕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