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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10.26)
来源: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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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一、污水处理收费

居民用户

0.85元/吨

东府〔2017〕2号
东府〔2020〕76号

县人民政府

环保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非居民用户

1.20元/吨

东府〔2017〕2号
东府〔2020〕76号

县人民政府

环保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用户

县城:0.33元/吨
乡镇:0.25元/吨

东府〔2017〕74号
东府〔2020〕77号

县人民政府

城管部门住建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非居民用户

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0.28元/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服务单位0.22元/吨
乡镇:0.26元/吨

东府〔2017〕74号
东府〔2020〕77号

县人民政府

城管部门住建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三、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服务、IC卡补卡工本费收费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

1、县城 :21.00元/户·月  
2、乡镇 :20.00元/户·月

东价〔2003〕26号
河价〔2006〕93号

市发改局,县发改局

文化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装机工料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河价〔2006〕93号

市发改局

文化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IC卡

60元/卡

粤价〔2009〕301号
河价〔2010〕6号

市发改局

文化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四、物业收费

物业管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东价〔2010〕10号

县发改局

住建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五、公证服务收费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六、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35元-4400元/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24元-4200元/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七、律师服务收费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

按计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价[2006]298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仅限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代理。授权广州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其辖区范围内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拟通过修订定价目录放开。

*刑事案件辩护

按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价[2006]298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

按标的额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或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粤价[2006]298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八、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

加工服务收费(含生猪仓储及圈舍消毒等)

1、手工屠宰:15元/头;2、半机械化屠宰:18元/头;  3、机械化屠宰: 28元/头

河价〔2012〕112号                东府〔1999〕83号

市发改局

农业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说明

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3.标记为“*”的为拟放开、合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因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定价目录的修订,暂未从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删除;
4.收费目录清单不包括《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运输价格、旅游景区门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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