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推进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10-12
保护视力色:

DFG-2021-012

东府办﹝202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东源县推进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八届8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东源县推进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根据省科技厅等14部门联合发文《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引导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资源向“三农”聚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原则。立足服务“三农”,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围绕农村实际需求,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营造农村创业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到2022年,组建完成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基本覆盖所有乡镇和主要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逐步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辐射带动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企业依靠科技增产增效。围绕生猪、茶叶、板栗、蓝莓、柑桔等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获得一批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或主导品种5个以上、农业新技术5项以上;新备案国家、省级“星创天地”5家以上;力争农村科技特派员新创办或技术入股农业科技企业10家以上。累计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或农户2500人次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库,优化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凡志愿为我县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包括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农经部门科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涉农企业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可申报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为鼓励我县本土人才入库和确保入库人员质量,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分县内本土人才库和县外专家库,其中专家库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本土人才库可以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但必须在涉农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农业农村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带动力。在扎实推进农业发展的同时,把征集科技特派员工作向第二、第三产业延伸拓展,积极选派一批工业、社会发展和服务领域的科技人员,把科技特派员的服务从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流通和行业管理等各环节、各层面的综合服务拓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工商信局根据工作需求不定期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经审核、公示无异议,下达县农村科技特派员认定文件和颁发聘书,聘期2年。

  (二)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库,推动农业技术成果和需求有效对接。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我县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企业、农村基层等征集技术(含培训)需求,同时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村基层生产一线调研,凝练技术需求。征集的技术需求着重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过度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渔业养殖水治理、农产品深加工、农业品牌化、生产标准化”等方面进行。县工商信局每年开展农业技术需求征集,经组织专家遴选,择优列入县技术需求库。

  (三)构建农业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协助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和“星创天地”等,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示范点。

  (四)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扶贫式创业服务,参与科技精准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新模式。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对接服务方式

  通过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村基层开展一对一现场技术匹配,举办农业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对接会等方式,建立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双向选择”机制。对达成技术对接服务的,签订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派驻单位三方派驻协议,协议应包括服务内容、派驻时间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派驻协议由特派员报县工商信局备案。

  (二)丰富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对接服务内容

  引导科技特派员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创新服务模式,为农业农村培养科技优秀人才、发展优势企业、培育优质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当地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规划。

  二是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筛选推广一批适应当地种养加短平快发展项目,从技术上予以指导,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村的转化应用。

  三是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当地培植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是开展科技培训,树立科技典型,培养致富能手和实用技术人才,充分发挥科技示范辐射效应和科技能人的带头作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三)明确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对接服务周期

  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周期依据开展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模式而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派驻服务期满后,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派驻单位三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派驻协议,经协商继续签约的,完成续签后由特派员报县工商信局备案。

  (四)加大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扶持

  从2020年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东源县县级科技特派员建设与重点驻点任务”项目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在服务地开展项目研究、打造科技创新基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特派员围绕涵盖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农民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五)强化组织领导

  县工商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落实,每季度组织人员对驻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及时进行调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东源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东源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东源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东源县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听取东源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东源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大荣   县长 

  副召集人:蓝锦建   副县长 

  成  员:黄伟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映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蓝超委   县工商信局局长

  欧文聪   县财政局局长

  陈延军   县人社局局长       

  林伟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邱易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  斌   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县工商信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县工商信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并抄送县委编办。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东源县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审议稿)》政策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