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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时间: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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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源县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本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各乡镇、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东源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要求

具体任务

具体要求

落实单位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及时做好规章动态更新。

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2. 加快推进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县直各单位要在摸清底数、持续更新的基础上,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于2022年11月底前建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分类展示,明确标注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发布机构、牵引号、主题分类、成文及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2022年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

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单位按职能分工

(二)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将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事项公开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4.基层政府要持续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和落实,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基层农村末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结合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

5.要优化公开方式,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财政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

6.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积极推动平台使用向镇街一级基层政府延伸。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用好平台监督管理功能,督促本级和下级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注意收集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8.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司法局

(四)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各级行政机关要提高认识,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0.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切实掌握所辖区域行政机关年报编制发布情况。对基层单位年报编制和数据统计要提前介入指导,确保整体内容和数据准确性。对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发布内容雷同、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办公室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相关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12.积极发挥广东数字政府“粤系列”平台优势,提供防疫大数据支撑。

13.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形成多方协调的工作合力,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14.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5.加强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内容保障,充分发挥“粤企政策通”“粤商通”等政策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涉企政策的分类公开和精准推送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6.强化惠企政策供给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大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纾困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17.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8.加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了解政策,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引导规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税务局

(三)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加强信息公开。

19.聚焦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研发创新、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支持政策和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在扩大假期旅游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家电消费、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培育新业态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引导指引作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

21.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及时传达“促进就业九条”,减负稳岗等就业支持政策,做好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加强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加大面对基层执行机关的政策培训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及时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动态公开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2.加强信息公开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双减”、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3.加强健康东源信息公开,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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