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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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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5日修订印发,现转发给你们,东源县县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储存、动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参照《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执行,原《东源县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7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源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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