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文件 > 县府办文件 >  正文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2026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6-04-24
保护视力色:

东府办函〔2026〕17号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源县2026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东源县2026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全省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八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百千万工程”、产业建设“大会战”、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等中心任务,统筹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6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一、实现提质增量,筑牢金融平稳增长“压舱石”

  (一)保持银行稳健经营。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沟通对接,争取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落地,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建立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及时向银行精准推送项目信息,协助银行谋划项目贷款储备工作,提高信贷匹配度和投放力度。关注辖区银行机构净息差变化,及时反馈银行机构经营难题,支持银行机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

  (二)巩固保险增长势头。对接国家金融监管局河源监管分局,引导辖内保险机构开展保险知识宣传,提升保险社会认知度和投保意愿。推动新型保险扩面提质,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开发低温冻害指数、林业生态指数等补贴性新型险种,促进保费规模有效增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新丰江林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三)促进证券业务发展。支持辖内证券机构优化服务、丰富产品、畅通渠道。引导证券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倡导理性投资,培育合格投资者队伍,推动证券交易额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聚焦产业建设“大会战”,做强实体经济金融支撑

  (四)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完善科技信贷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推广“再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首贷和续贷投放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活动。(牵头单位:东源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信局;同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创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五)用足用好贷款贴息政策。组织银行对接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省制造业贷款贴息政策,开展贴息政策宣讲活动,做好政策宣传与申报指导,争取更多贴息资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东源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六)深化产融精准对接。做实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等协调机制,搭建产业供需对接平台,2026年举办不少于2场融资对接活动,推动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支持县属国企承接更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政府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为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同责单位:东源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七)协同发展消费金融业态。聚焦汽车、家电、文旅等消费领域,引导银行开展“金融促消费”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商圈、平台、景区合作,推出惠民让利举措。引导银行开发定制化消费金融产品,激发县域消费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县工商信局;同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政府)

  三、深耕“百千万工程”,推动金融资源深度下沉

  (八)深化国企评级赋能增效。进一步做强县域融资主体,依托现有县国投集团AA+评级、县公用投AA评级国企平台,深化政银企合作,谋划推进10亿元公司债发行,控制综合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事务中心)

  (九)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推动落实《金融顾问联县赋能行动方案》,开展金融顾问结对服务行动,积极争取省级金融顾问资源下沉我县,以金融顾问机制为“小切口”,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债贷联动”“投贷联动”模式,组织各金融机构为县属国企发行公司债券、专项债等做好配套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同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国资事务中心)

  (十)推广整村授信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深化“整村授信+”模式,将授信与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有机结合,对信用良好的行政村及农户给予融资优惠。常态化开展“金融服务进乡村”活动,持续提高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覆盖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十一)实施乡村创客金融助力计划。支持省级乡村创客试验县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创客贷”“创客保”等服务,建立乡村创客项目库和人才库,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创客主体融资需求。探索“数字资产评估授信”机制,推动担保机构及银行基于OPC数字版权、平台流水等进行信用评价。设立OPC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对落地应用项目给予研发资助和订单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同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各乡镇政府)

  四、融入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新路径

  (十二)创新绿色金融融资模式。拓宽“VEP+”、水生态等绿色金融创新模式在东源的实施路径。围绕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引导银行加大对绿美环湖路、九里湖森林公园、水博览园等文旅、生态农业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牵头单位:新丰江林管局、县发改局;同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各乡镇政府)

  (十三)优化金融支持农地整治工作新模式。对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源市分行,推介东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绿美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配合政策性银行做好项目融资研判与资料收集。协调部门解决规划、用地、环评等问题,为项目融资创造成熟条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同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各乡镇政府)

  五、聚合政策资源,撬动社会资本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效能。配合市级部门优化政府性基金管理机制,围绕县主导产业建立“补改投”项目储备库,扩大“补改投”范围。做好已落地基金项目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培育构建县级基金集群,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同责单位: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十五)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推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河源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各环节问题,形成全链条推进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企业发行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六、守牢风险底线,维护县域金融安全稳定

  (十六)协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发挥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与市级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线索排查,开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宣传进基层活动,提升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同责单位: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七)配合推进法人银行风险化解。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推进辖内法人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掌握法人银行经营与风险情况,协助做好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监测预警。压实法人银行主体责任,支持法人银行盘活资产、补充资本,确保不出现高风险金融机构。(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十八)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开展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初评,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紧盯经营关键环节,督促机构整改问题。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不合格机构清退工作,对非正常经营或非持证机构实现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净化行业发展环境。支持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引导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