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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东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时间: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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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东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县政府以东府〔2021〕23号文印发。《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东源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对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战略性、纲领性、政策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县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为扎实做好《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现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保障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合理划分县与各乡镇的责任。统筹考虑事权性质及公共资源配置能力,按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县各有关单位,将部分指标和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

  (三)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工作,以约束性指标为重点,统筹兼顾,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四)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把安全发展贯穿推进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主动识别、提前发现、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主要指标分工

  (一)预期性指标分工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8%左右。(县发展和改革局)

  2.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4.6%左右。(县工商信局)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1个百分点。(县发展和改革局)

  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年均增长0.3%左右。(县工商信局)

  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76%。(县工商信局)

  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31件。(县市场监管局)

  7.年末常住人口年均增速0.17%左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

  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6%左右。(县发展和改革局)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6%左右。(县发展和改革局)

  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7%左右。(县发展和改革局)

  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 0%以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5.4万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1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1.30万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14.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二)约束性指标分工

  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8%。(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

  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4.5以上。(县自然资源局)

  1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19.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氨氮排放量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1.森林覆盖率达73.1%。(县林业局)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强化创新驱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推动绿色工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平台建设,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做强做大主导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促进现代服务业优化发展。打造区域物流中心,提升改造传统商贸业,加快发展金融业,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成绿然灯塔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实现科技自强创新。(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工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灯塔盆地示范区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4.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载体建设,创新科技组织方式,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5.“五大工程”推进东源产业绿色高质发展(《规划纲要》专栏1)。“五大融合”工程提升东源整体发展环境,重点领域“互联网+”工程,“中国硅中心”工程推动东源硅产业走向高精尖,“东源优产”品牌工程助力东源农产品走向精品化、高端化,“两新四高”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二)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建设现代魅力东源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提升城市品质能级。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城市建设及有序更新,加快城市精细化治理。(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商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拓展城市空间(《规划纲要》专栏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工商信局,新港镇、义合镇、仙塘镇人民政府参加)

  4.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构建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增强产城融合动能。(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金融工作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5.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产业兴旺富民兴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东源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6.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补齐新型城镇化短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万绿湖管委会(新丰江林管局)、县教育局、县工商信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7.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构建外通内联立体交通体系,健全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优化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源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8.提升综合立体交通工程(《规划纲要》专栏3)。轨道交通,旅游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改造,农村道路、客货运站场、航空设施提升。(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9.能源建设重点工程(《规划纲要》专栏4)。煤炭物流建设,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电网设施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东源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绿色美丽东源

  1.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构建绿色生态空间,优化功能区域布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推进环境综合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空气质量优化,推进土壤防污整治,提升林业生态水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深做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牵头,万绿湖管委会(新丰江林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规划纲要》专栏5)。生态环境整治环保设施建设生态涵养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4.发展绿色生产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绿色经济业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

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5.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建立责任监督机制,构建精准监管体系,增强常态监测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四)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保障改善民生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扶持就业创业,挖掘农村就业潜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就业创业重点工程: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就业援助月工程。(《规划纲要》专栏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升教育服务品质,优化教育基础设施,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县教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4.教育重点项目: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三名工程,县管校聘工程。(《规划纲要》专栏7)。(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5.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卫生强县建设,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抓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医疗大数

据和在线医疗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6.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规划纲要》专栏8)。(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7.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发展高质量养老产业。(县民政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8.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衔接机制,健全县域住房供应体系。(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9.社会保障重点工程:持续推进社保“一卡通”工程。(《规划纲要》专栏9)。(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10.丰富文化体育事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全域精神文明创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积极推动“文化+”融合发展模式,加强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开展文体惠民工程。(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11.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推动军民融合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气象局、县档案馆、县妇联、县残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五)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县府办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加强社会信用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商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国资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府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4.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推进法治东源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司法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5.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东源建设,推进城市全周期管理,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6.社会治理四大重点工程。平安建设工程,智防提升工程。治理平台工程,融合共治工程。(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7. 健全公共应急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六)着力释放内需潜力,加快融入双循环体系

1.加大精准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较快增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县工商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4.增强畅通“双循环”功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七)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1.增强重大项目支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2.强化多方要素保障。明确耕地保护红线和土地生态红线,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实施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四、重大建设项目分工

各重大项目按照《规划纲要》附件1(《东源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责任分工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本部门牵头落实的《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逐年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二)加强规划评估。各牵头单位要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即2023年6月前,将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实施的终期阶段,即2025年6月前,各牵头单位要将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委、县政府。

(三)加强责任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查看源文件: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ghxx/content/post_472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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