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通过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东源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其中采纳1条,解释说明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大力宣传《东源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试行)》,让更多企业了解知晓相关政策,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采纳 |
2 | 如何定义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 解释说明。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东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2日
本征求意见链接:http://www.gddongyuan.gov.cn/hdjl/myzj/content/post_614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