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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16户市场主体拟吊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来源: 县市监局  时间: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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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详见:拟吊销名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  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实,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在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核准登记的住所未见有从业人员、亦未见从事经营活动,现场无法联系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通过我局执法人员二次现场核查确认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经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核查,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近6个月未申报纳税或已注销或非正常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核查表42份、执法人员核查记录明细表1份;证明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

  2.《河源市工商局关于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处理意见》(河工商[2017]17号)文件1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引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4号)文件1份;证明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符合批量吊销的事实。

  3.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的信息清单;证明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身份。

  本局认为,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构成了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鉴于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吊销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你河源市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0762-8832182  

  联系地址: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407     


  附件:1.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16户市场主体拟吊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pdf

             2.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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