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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时间: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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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河源市利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利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利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盐东共建现代物流园XT-02-14地块

环评机构

东莞启霖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利恩科技有限公司拟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盐东共建现代物流园XT-02-14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4度45分2.303秒,北纬23度48分54.642秒)建设河源市利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建设2栋厂房和1栋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7123.33m2,建筑面积26514.78m2,年产10000台钣金机箱机柜、7000台终端机、3000台售卖机。项目年工作300天,1天1班,每班8小时,员工均在厂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纳入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除油除锈废水和喷淋塔废水交由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负压车间内配套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固化工序配备半密闭型集气设施及进出料口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喷粉废气与固化废气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面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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