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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东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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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 号)和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河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要求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下达我县35.1万元,用于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17人(含源城区1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参训学员评价率≧90%,培训满意度≧85%,具体培育工作按照《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实施。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等。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东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股。

  (二)专家评审。从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市县专家组成评审组,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2024年东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

  (三)公示。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东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9日起—10月15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有意者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东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股。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正泉;

  联系电话:0762-8836392。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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