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全县广大优抚对象:
为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服务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掌握优抚对象人员变动情况,确保优抚对象数据真实可靠。我县将有序开展年度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抚对象年度确认范围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伤残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享受年满60周岁老年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年度确认地点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核查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各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
2、身体不便的优抚对象可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预约上门进行年度确认。
3、人在外地的优抚对象可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视频进行年度确认。
4、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度确认或信息不完整的优抚对象将按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
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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