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关于开展2025年无证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域水上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本县组织开展2025年无证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在东源县水域航行、停泊的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载货的各类船舶,摩托艇,无证浮动设施,非法设置的简易码头(泊位)及非法修造船厂(点)。
二、自查自纠。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凡属整治范围内的“三无”船舶、非法设置的简易码头(泊位)及非法修造船厂(点),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在2025年7月20日之前,自行对“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或拆除。
三、集中整治。从2025年7月20日起,对逾期未清理的“三无”船舶,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罚没、拆解等行政措施,对无证驾驶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自行承担。
四、严厉打击。依法依规对利用“三无”船舶、自用船舶进行非法捕捞(含违规违法垂钓)、非法营运、旅游娱乐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法律责任。在查处“三无”船舶过程中,对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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