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河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5〕133号)要求,下达东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31.44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常规任务91人(含源城区13人)。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东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任务及要求
培训任务数不少于91人(含源城区13人),不超过500元/人/天的标准。结合本地产业需求,实施常规任务项目,其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人数≥总培育人数*46%;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具体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列入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入库名单(综合类),能承接常规培育任务;
(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四)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五)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六)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东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申报书(附件)、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到东源县农业农村局(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专家评审。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审,将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育机构,并予以公示。
(三)公示备案。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将其确定为2025年东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合同。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联系人:刘正泉
联系电话:0762-8833298
附件:申报书.doc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