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下旬至2025年7月下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东源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东源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迅速部署,强化组织领导。2025年9月23日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梳理、逐项分解,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
(三)强化统筹调度,凝聚整改合力。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系统性工作统筹推进。2025年10月20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有关党内法规,研究审议整改方案,组织相关股室、中心认领问题、细化措施。2025年11月14日、12月19日,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具体问题。2025年12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明确整改方向。2026年1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为巩固整改成果打下基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会议的首要学习内容。巡察反馈后,累计召开党组会议16次、党支部会议8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4次,建立党组和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推动学习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落实。
(2)针对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医保政策法规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巡察反馈后,组织开展针对性学习和集中研讨,2025年9月1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11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补齐学习内容短板。
(3)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研讨。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2025年共组织学习研讨交流4次。二是规范学习内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及时补充学习内容,2025年10月17日将习近平文化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补齐学习内容短板。三是严格学习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记录、签到管理等工作,推动学习全过程更加规范。
2.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监管手段和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充实监管力量。增配1名机动力量参与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量。二是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2025年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级飞行检查和市级交叉检查共7次,参加省级飞检组跟班学习1次,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门间工作协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2次,并向公安、卫健、市监、教育、市医保局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条,推动多部门协同监管。
(2)针对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的应用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事前提醒。印发医保智能监管事前提醒接入工作方案,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快接入,截至2025年底,全县32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事前提醒功能接入。二是加强事后追溯。运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全县3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核查疑点数据4万余条,追回医保基金6.18万元。三是应用大数据筛查。对上级下发的药品限支付疗程、药品追溯码、生育津贴等11批、超5万条疑点数据开展专项核查,目前已全部办结。
(3)针对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屡罚屡犯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1家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并对该医药机构负责人作出记10分处理。二是强化行政处罚结果运用。2025年以来8宗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河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三是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评定A级定点医疗机构30家、定点药店131家,D级定点医疗机构1家,并对信用等级较低机构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3.关于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以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契机,2025年10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医保政策现场宣传活动11场,悬挂宣传横幅近300条,发放政策宣传手册7万份,制作医保政策宣传视频9个、音频4条,并通过印发倡议书等方式,重点动员在校学生、新生儿等群体积极参保。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县、镇两级医保经办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围绕群众咨询较多、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政策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三是强化阵地宣传。依托“医保e站”等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代办帮办服务,持续推动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
4.关于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执法普法联动。在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同步向被检查单位和参保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推动执法过程与普法教育有机融合。二是突出重点人群普法。依托乡镇经办机构、基层卫生院和村(社区)力量,面向五保户、低保对象、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采取入户走访、现场答疑、案例释法等方式开展精准普法,重点讲清诱导住院、冒名就医等风险及相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参保、规范就医。三是推动普法责任落实见效。在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我局被评为优秀单位,“法治大讲堂”普法项目被评为优秀普法项目。
5.关于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工作还有差距,部分重点工作未做实做细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重点工作统筹。围绕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等重点任务,提前谋划、系统部署。2025年10月11日,召开东源县2026年度全民参保工作部署会议暨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对征缴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作出安排,并通过定期调度、通报进度、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各乡镇抓好落实。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完成率位于全市前列。二是优化信息协同机制。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与协作的通知》,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及时将新增特殊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三是完善纪检监察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医保领域问题线索发现、研判和移送流程,2025年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问题线索4条。
(二)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内控管理存在疏漏方面
1.关于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力度不足,医保服务回应群众诉求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积极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好办”改革,全面上线24小时电话AI语音助手,覆盖30个高频咨询事项,有效缓解人工接听压力,提升电话接通率和群众咨询响应效率。二是加强行风建设,2025年10月9日召开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暨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会议,明确窗口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群众评价、服务投诉情况作为经办人员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向经办人员统一配发《河源市医疗保障群众咨询问题答复指引汇编》,提升政策答复准确性和一致性。
(2)针对医保经办手工(零星)报销业务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医保目录政策、报销范围界定、报销材料审核等内容,2025年以来组织经办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会议8场,面向乡镇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议2场。二是规范办事流程。统一配发《河源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标准、所需材料和审核要求。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稽核和风险排查,开展交通事故医保违规报销专项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问题5条,追回违规多报销医保基金23669.63元,补发少报销医保基金4440.61元。
2.关于公车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及时补齐管理漏洞。2026年1月13日,已为公务用车完成ETC安装并正式启用,过路过桥费用统一通过ETC方式结算。二是规范费用报销管理。明确公务用车过路过桥费用原则上通过ETC结算,严格规范报销流程,杜绝以发票直接报销过路费的情形,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使用和经费管理风险。
3.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报账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着力从完善制度、严格审核、强化监督等方面推进整改。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对《东源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实物采购和费用报销管理要求,明确印刷、办公用品、劳保物资等采购报账须同步提供采购合同(或采购依据)、送货单、验收表、发票及明细清单等凭证材料。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全面落实材料完整性和金额合规性审核,对材料不全的报账申请一律退回补充。针对部分报账材料缺少送货单、验收单、预算材料等问题,已主动对接相关单位补充凭证,并规范整理、统一归档。三是加强自查整改,组织财务人员重点核查附件材料完整性和审批流程规范性,推动报账工作更加规范。
(2)针对服务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流程管理,明确服务费用支出须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及履行情况作为报销依据;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支出内容须与预算用途一致。二是开展清理整改,对前期发现的不规范服务费用支出逐项清理,2025年10月28日退回多付横幅制作费用600元,2025年11月13日退回现场宣传活动中不规范支出费用2400元。
(3)针对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现金支出管理,对《东源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现金开支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除政策允许的现金支出事项外,原则上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现金支付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通过派出财务人员参与巡察相关工作、以干代训等方式,加强对财经纪律和财务规范的学习理解。
(4)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够彻底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年来涉及采购的相关项目进行系统梳理,重点核查是否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要求、是否规范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是否通过规定平台实施采购等情况。经核查,自2022年1月1日起,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均严格通过政府采购网等规定平台实施采购,未再发现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全面核实资产权属和账务情况,调取相关资金拨付凭证,并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逐项核对,进一步厘清资产权属和管理边界。二是结合整改工作,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对现有固定资产逐项清查、统一编号并张贴资产标签。三是补充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中资产管理相关内容,明确资产登记、使用、保管和处置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6)针对制作宣传品未做好预算的问题。一是强化采购前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组织开展宣传品制作前,提前制定制作计划,合理测算实际需求,明确宣传品种类、数量、规格、发放对象和范围、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二是规范宣传品发放和签收管理,对宣传品发放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履行签收手续,确保发放过程有据可查、责任到人。针对价值3.37万元宣传物资未领取的问题,经核查,该批物资大部分已在历年现场宣传活动中发放使用,对因医保政策调整已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剩余物资,已按规定规范处置。三是强化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2025年12月16日组织专题学习《东源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重点解读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内容。
4.关于工会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慰问品发放和报销管理,梳理完善工会慰问品发放流程,统一规范《慰问品发放签领表》,明确慰问事由、慰问对象、慰问物品明细及签领人签字等要素,作为工会经费报账的重要依据。2021年2月、2022年2月购买节日慰问品已补充完善发放表和工会人员签领表。二是严格采购环节管理,在组织开展工会相关采购前,重点核查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予采购,防范工会经费使用风险。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严格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精神,引导班子成员增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自觉。二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筹备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加强全过程监督,会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委督导组审阅,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会议情况。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统筹谋划不足,发挥职级职数的激励作用不足的问题。一是规范职级职数管理,建立职级职数使用动态管理台账,系统梳理现有职级职数使用情况,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和岗位职责,增强职级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持续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围绕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中层干部成长和激励需要,主动汇报实际情况、反映合理诉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2)针对超编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10月27日、11月3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增强制度意识。二是全面核查局机关及县医保中心编制使用情况,建立编制情况管理台账。三是对超编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核查,确认相关人员来源清晰、程序合规,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加强与组织、编制等部门沟通,通过统筹调整、岗位优化配置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问题。
(3)针对违规增设内设机构的问题。一是立即撤销违规设立的内设机构。2025年10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县医保中心违规设立内设机构整改事项,严格对照“三定”方案要求,及时撤销违规设立的内设机构。二是规范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在不设内设机构的前提下,对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重新梳理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保障医保经办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
(4)针对干部工作积极性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制定《东源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干部轮岗制度》,明确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开展轮岗交流。二是组织实施轮岗交流,巡察反馈以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轮岗交流涉及3个岗位、3名干部,目前已完成岗位交接和必要业务培训,相关工作运转平稳。
3.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请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明确审批要求,2025年10月23日印发《东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对请销假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管理要求作出进一步明确,重申请假时间为2天须经分管领导审批、3天(含3天)以上须经主要领导审批的规定。二是强化日常管理,通过提醒和监督,督促干部职工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防止审批缺失和程序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编外人员从事重要敏感岗位的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岗位安排,对编外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对照岗位职责和风险等级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岗位安排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关键岗位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二是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明确编外人员岗位使用范围和职责边界,将编外人员不得从事重要、敏感岗位的要求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四)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5年12月16日组织专题学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方向和管理要求。二是全面开展核查,针对使用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付非专项支出费用的问题,举一反三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核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要求。三是加强沟通衔接,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系,对政策界限不清或把握不准的事项及时请示、规范操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程序和内容符合政策规定。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与加强理论武装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注重强化学习成果转化,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和提升工作质效的具体举措。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纳入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范围,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整改成果长期巩固。坚持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
(三)强化监督执纪,持续正风肃纪。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事。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五)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医疗保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提升,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成效。聚焦医疗保障主责主业,针对巡察发现的短板弱项,持续补短板、强基础、提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在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经办服务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8832655;邮政信箱: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517500;电子邮箱:dyybj2019@163.com。
中共东源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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