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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东源县违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通告
来源: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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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东源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秩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全面清理东源县违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零时起,东源县按照河源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作要求,正式试运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管理体制。经前期公告确定符合条件的运营企业,按照新管理体制要求开展运营。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凡在东源县范围内投放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必须自行全面清理回收名下所有违规投放、无牌无证、超量投放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恢复道路原状。清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园广场、公交站点、商业街区、居民小区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三、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由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强制拖移、暂扣车辆等措施,并依法依规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广大市民应当增强安全出行意识,自觉拒绝使用无牌无证、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鼓励社会各界对违规投放、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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