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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 东源县司法局  时间: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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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依法受理你不服东源县水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水罚字〔2025〕第1号)行政复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你作为案件申请人,本机关向你邮寄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因你拒收,邮件被退回本机关,该文书无法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东源府行复〔2026〕10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决定内容:本机关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申请人提出撤回本行政复议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行政复议。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源县司法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大道东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8336992)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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