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财政局送达《河财公物仓函〔2026〕7号》,要求我局转移登记刘藤伟泰名下位于东源县城滨江大道生产生活用地及回迁安置点C1-67号的不动产权权属。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0)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04593号 | 刘藤伟泰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441625115108GB00939W00000000 | 东源县城滨江大道生产生活用地及回迁安置点C1-67号 | 《河财公物仓函〔2026〕7号》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