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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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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函〔2019〕31号


刘志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专拨学校行政干部绩效工资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待遇,创造更优的教育服务水平,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我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经费拨付。当前,我县教师绩效工资是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文件要求分基础性绩效和考核绩效,并按7:3的比例切块发放和考核。其中,7成基础性绩效随月工资按时发放,3成考核绩效分上、下半年考核后发放。学校行政干部考核绩效发放也符合现有的学校行政干部绩效考核规定。

对于您的提案,一方面,学校行政干部绩效工资发放上,上级并无特别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给予资金安排,待省市政府该政策出台后,我局将按照上级议定精神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资金拨付,确保我县教育工资顺利推进。其次学校行政干部现行绩效工资与其他县市相符,我县财政实力相对薄弱待,教育经费资金来源上的相对困难。尤其是创强、推现的支出耗费了本级财政的大量财力,暂无力在本级财政中专设这项资金,望您谅解。


东源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锦辉 88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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