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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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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社函〔201964


县卫生健康局:

现就李惠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的建议》(第33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1.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根据国家、省、市、县文件要求,要彻底改变原有的财政补助方式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实行以事定费、按项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确定单位性质。

2.进一步巩固医疗人才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求,采用医疗卫生人员合同制管理,按岗分配,确保为每个医疗卫生岗位注入人才力量。

3.加快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落实保障经费。根据本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明确供给范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相关费用,以及人员招聘和培养、卫生医疗等专项补助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和保障。

4.继续开展县乡医生交流活动。为提高县城、乡村的医疗水平,县城与乡村医生每年都会互相进行交流学习,例如县城优秀医生到乡村卫生院教授经验,在乡村开展健康咨询问诊等活动,乡村医生到县城医院疑难解惑,学习医疗知识,丰富医疗经验。

5.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一对一”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还可以开展健康咨询和对签约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干预、评估、管理,以及协调转诊、康复指导和随访等服务,财政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对家庭医生给予相应的补偿,既能提高医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能明确落实医疗责任,进一步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829

(联系人及电话:朱卫城,0762-880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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