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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时间: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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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函〔2020〕186号

陈振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莞蓝公路道路扬尘、污水横流等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自接到你们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并前往莞蓝公路现场开展调查,调查情况如下:莞蓝公路两旁涉工业企业6家(其中漳溪乡2家、上莞镇4家),加水洗车点2处,建筑工地1处。现场调查时莞蓝公路上莞段正在修路,造成扬尘路段主要为漳溪乡路段,原因分析:①建筑工地(漳溪乡110千伏变电站)施工时运输车辆将泥土带到路面;②涉工业企业(辉科建材有限公司、金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和原料堆场产生的烟(粉)尘带到路面;③公路两边雨水沟、道路绿化不完善。

  二、采取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我局对工业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一)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督促企业做好堆场雨污分流,加装喷淋装置,减少扬尘;

  (三)要求企业配备洒水车,定期对道路洒水;

  (四)督促加水洗车点加强场地硬底化,建设污水收集系统,防止污水流入路面。

  三、意见及建议

  (一)建筑工地主管部门加强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施工污水及尘土带到路面;

  (二)公路主管部门加强道路两边雨水沟及绿化建设,加强道路维护;

  (三)交通路政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查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防止路面损坏造成道路扬尘。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控制该公路扬尘、污水影响。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代章)

  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锐  电话:1307613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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