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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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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农农函〔2021〕81号


蓝超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骆湖镇小水、致富等村纳入灯塔农高区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行动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河源市关于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河乡振组〔2019〕5号)文件的工作要求,东源县坚持循序渐进、先点后面,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原则,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工作。目前东源县2020年美丽宜居村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中,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县委工作部署,2021年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风貌示范带建设,未新增美丽宜居村指标。建议由骆湖镇统筹该两村美丽宜居建设工作。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洪伟,138278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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