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600202217;项目名称: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备工程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灯塔盆地是广东省现代生态农业主战场、粮食主产区,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重要供应基地,当前,灯塔盆地作为广东省唯一代表,正全力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随着灯塔盆地农高区不断建设和发展,区域内用水量及落户园区产业项目不断增加,现核心区暂无污水处理相关设施,企业投产后产出的污水无法得到解决,严重制约了农高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首期)污水处理设备工程作为河源市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民生工程,其建设既有利于保护农高区生态环境,又将为灯塔盆地农高区园区产业正常运作提供保障。
2.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涉及1个落实地块,位于东源县顺天镇牛生塘村,地块编号LS01,总用地面积为0.2986公顷。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的影响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2931公顷,根据顺天镇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顺天镇现状耕地面积为1328公顷,而上级规划下达到顺天镇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125公顷,因此,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使用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东源县顺天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预下达规模,落实地块面积为0.2986公顷,且在顺天镇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的调整。预留规模使用后,东源县顺天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98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2年10月18日
三、公告方式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顺天镇人民政府及所涉及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