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
报来“关于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新建围墙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教科〔2024〕2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新建围墙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
项目统一编码:2404-441625-05-01-525046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围墙277.2米,挡土墙226.3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78.25万元内。资金来源:由粤财科教〔2023〕208号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同意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新建围墙工程的批复》(东教财〔2024〕26号);《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教科〔2024〕2号);《关于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新建围墙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41号);《关于东源县新港镇中心学校新建围墙工程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237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237号文要求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