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水务局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注销取水证公告〔2023〕2号
为进一步加强东源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因取水单位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县水务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5日内,向县水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股室:东源县水务局水资源股
联系电话:0762-883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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