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1 | 立项、审批程序 | 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好调查、评估工作,确保选址合法、合规、合理。对于项目涉及的县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一级公益林、二级公益林、二级保护林地等环境敏感性区,需依法进行调整审批工作后,方可开工。 |
2 | 规划选址 | 项目选址做好实地调查工作,经过多次科学论证、比选及评审,选择最优方案,并需取得相关部门审查意见;规划选址时按照节约用地,尽量利用荒地、坡地,尽量少占林地的原则。 |
3 | 公众参与 | 广泛听取征地移民安置居民和周边民众对项目建设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项目前期决策、征地移民安置公告、环评报告阶段都需要进行信息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项目业主要加强与周围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沟通,采取告知宣传的方式,让普通群众了解项目工程实施的好处、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的有关政策程序和补偿方案,消除居民的疑虑,避免误解,取得支持。 |
4 | 实物指标 | 认真听取移民诉求,对于合理合法诉求,通过多途径争取政策;建设征地范围的变更调整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和变更程序,对调整范围的实物指标按《实物指标调查细则》 进行调查及公示确认,即对调整范围内涉及的地表附着物进行实地全面调查,调查数据得到户主、权属单位的签字认可,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同时编制相应的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或变更报告按程序报批。 |
5 | 征地移民安置范围 | 严格按照红线图范围进行征地,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征地范围。加强与村民、村委、县自然资源部、县政府多方面的沟通,了解征地移民安置范围是否有地块权属不清晰或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 |
6 | 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标准 | 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河源市有关土地征用征收、移民安置补偿标准的政策法规、规定等。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本着有利于保护个人切身利益的角度,制定标准时,取高舍低。当地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向村民加强宣传沟通,做好针对性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消除村民的误解和谣言。 |
7 | 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程序和方案 | 加快编制征地移民安置方案,后续应在征收土地所在曾田镇、黄田镇和蒲田村、清溪村及其所在的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
8 | 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 | 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3号)等规定,在土地征收报批前将征地补偿款预存到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征地补偿款预存账户。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是特殊资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强化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安全意识。 |
9 | 征地移民安置方案及社会保障 | 对搬迁安置方案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尽快完成移民安置意愿对接,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工作,在实施阶段逐户确认移民安置方案,签订移民安置协议。地方各级政府应做好后期扶持工作,通过现金扶持或项目扶持,确保移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
10 | 特殊土地和建筑物的征收征用 | 坟墓征迁前,与涉及征迁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坟墓基本情况,确保了解相关人员对坟墓迁移的态度,做到有的放矢。草签征地协议,便于掌握实际情况。通过草签征地协议,可以深入了解居民的征迁意愿和诉求,便于及时调整征迁补偿方案,有利于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坟墓迁移前,用地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由坟主亲属将坟迁葬到指定地点,不可私自迁移。制定详细的坟墓迁移工作方案,迁坟需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
11 | 市政道路及电力、通讯管线征迁方案 | 根据道路管线的建设情况,制定城市道路、市政与管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道路管线与其配置进行统筹规划,提高管线强的工作效率。同时,以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依据,控制道路年度挖掘总量,制定科学的控制计划,保障管线迁改的科学性。征迁前应提前做好公告,对用电、网络等受影响的村村民提前告知,同时做好备用电源等方案规划。 |
12 | 工程质量 | 加强施工管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施工企业,在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制定中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责任条款,明确采取防止风险发生的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措施落到实处。 |
13 | 工程技术安全 |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工地每月一次,施工队每旬一次,班组每周一次,班前班后对安全作业进行布置和总结,班中要进行岗位作业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认真开展安全月活动,并做好日常安全活动记录。 |
14 | 资金筹措和保障 | 按规定建立专户、转账,负责资金收取管理,制定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报政府审批,由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稽核。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解决工程量计量及已完工程质量异议,避免因资金问题引起的劳资纠纷。做好资金落实的工作,关于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的相关费用要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计算准确,并列入投资计划,确保移民安置补偿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 |
15 | 建设时序 | 科学安排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本项目的建设时序划分为一期、二期两个建设时期。对于环境问题突出的,要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加以解决。要区分轻重缓急,区别建设和发展时序,优先安排环境问题突出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跟踪督促,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建设时序进度开展,确保项目有序完工。 |
16 | 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 | 严格遵守《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各种有关作业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工作服、手套、防尘面具等),并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发给工作人员保健津贴和营养补贴。 |
17 | 废气污染 | 在工程爆破中优先采取凿裂爆破等技术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在砂石料加工采用湿法破碎、闭路循环的低尘工艺,并加装除尘设备。 在钻孔、爆破时采用湿式作业;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各洞室开挖时需注意洞内通风,保持空气流畅;提高施工人员的健康意识;高粉尘作业区的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对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进行封闭运输,防止泄漏。对车辆行驶路面洒水降尘, |
18 | 废水污染 | 对于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需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等。 |
19 | 噪声/振动影响 |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活动在夜间(22:00~6:00)进行,减少夜间爆破。 |
20 | 地下水污染 | 施工期地下系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等,工程其它产生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运行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 |
21 | 生态破坏/水土流失 | 在枢纽工程施工区和库区分别设置宣传牌,向施工单位发放宣传手册,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尤其要禁止打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通过广泛地宣传、教育等途径加强当地居民和电站施工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尤其是对电站施工人员,加强管理,禁止捕食鱼类等,尽量减少对当地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尽量避免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使工程与自然环境、城市生态协调。 |
22 | 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垃圾臭气、渗沥液等) | 工程施工产生的弃渣须堆放至指定的渣场,施工中严禁随意弃渣,针对各渣场的特点,拟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渣场进行处理和防护。一般固废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置;危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
23 | 生态景观破坏 | 尽量避免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注意有利于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恢复,保护人文景观。 |
24 | 施工扰民 | 使用高效、低噪声地电动工具,防止产生噪声,干扰居民地生活。尽量在白天实施安装工作,避免夜间爆破,并严格规定在夜晚不施工或居民休息时间停止作业。建筑外围加整体防护网,阻隔噪声量。在施工全面开展前,即向周围居民公开项目施工作业时间,明确告示强噪音产生时间段,广泛收集周围居民意见再确定项目工作时间,明确后要向居民作好解释工作。 |
25 | 施工方利益纠纷 | 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度高的合作伙伴,尤其是选择具有本类型工程抗风险能力、可以有效处理本类型工程施工风险及防止不良经济、社会影响产生的单位施工,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中明确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职责条款和处置措施。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并切实约定"专用条款";禁止转包,建设单位做好资金管理按时发放进度款;建设单位聘请专业造价单位进行造价控制;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禁止无故拖欠民工工资。 |
26 | 施工人员管理 |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做好施工人员安全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一是结合当地的防疫政策,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二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对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 |
27 | 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 | 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临时道路,尽量减少对交通量较大的现有市政道路的影响。严格管理项目施工物流运输、进出车辆和从业人员,配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大对超载超速的惩罚力度,杜绝野蛮行车行为,切实保障项目沿线居民的出行安全。枢纽工程区施工方案的制定,应考虑周边人群出行交通的影响,例如临时便道的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安排等;建设征地涉及等级公路迁建过程中,应当制定合理、科学地施工方案,考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做好保通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
28 | 施工事故 | 施工单位必须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施工单位本部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本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符合专业要求且持有专家证明的专家论证。 |
29 | 对文化、生活习惯 | 做好移民安置的后续保障工作,加大技能培训等,确保移民后期生活有收入来源,降低对移民生活习惯的影响。的改变移民安置点需做好相应的配套设施,丰富移民的精神生活。 |
30 | 对农业生产影响 |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林、果、牧等大农业。移民安置点选择应遵循因地制宜、有利于农业生产。通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管理手段和工程措施等进行处理,防止周边土壤有机物流失,导致的周边农田生产影响。 |
31 | 对周边交通出行的影响 | 充分采取利用交通疏导措施,做好临时交通防护硬件设施,对重要的城市主干道的改造施工可以采取分时段施工的措施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采取良好的施工组织管理,缩短工期,在进出村口入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时要减速,禁鸣喇叭。制定适合的交通组织方案,尽量少占用交通道路。 |
32 | 社会治安 | 施工单位应紧密联系和依靠当地公安等部门和相关村委,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治安保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是出现发生的苗头后,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给予答复,确保事态不扩大,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
33 | 溃坝/漫坝/水淹厂房/设备安全事故 | 严格按照设计规范,优化大坝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监理,确保施工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制定完善的应急计划。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制定运行期电站安全及环境风险专项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应急组织指挥系统职责明确。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巡视,防止事故发生。 |
34 | 媒体舆论导向 | 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加大舆论正面引导;正确引导和化解由关注而引发的非理性情绪;建立舆情预警、检测、社会舆论分析机制,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信息员要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媒体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主动引导舆论。对突发事件需要媒体注重拓展舆情搜集渠道,全面把控舆情信息,完善舆情分析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