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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时间: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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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河源东源110千伏双江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东源110千伏双江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双江镇蛇尾村西侧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拟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双江镇蛇尾村西侧建设110千伏双江变电站。拟建输电线路位于河源市东源县双江镇内,自110kV双江站110kV构架新建两回不同路径单回架空线路,形成110kV新塘站至双江站送电线路和110kV双江站至灯塔站送电线路。往灯塔站方向出线:线路自110kV双江站向东北侧出线,出线后右转往东南方向走525米左右,继续右转走线至110kV塘灯线#77塔附近解口塘灯线。往新塘站方向出线:线路自110kV双江站向东北侧出线,出线后右转走线至变电站东侧围墙边(距围墙38米),再往右侧转向南侧走线至110kV塘灯线#75至#76塔中间解口110kV塘灯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前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类型和面积;落实报告中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做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项目附近灌渠或水体;控制施工期扬尘产生,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场地及沿线的复绿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三)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双江变电站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四)采取有效的防电磁辐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磁辐射对公众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

(五)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

(六)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对环境敏感点进行营运期跟踪监测,如果发现超标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降低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确保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七)加强变电站环境风险防范。变压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变压器油事故泄露时应及时引入事故应急池进行处理。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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