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文字解读】《关于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
《关于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废止部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七章规定,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日常清理。
三、出台目的
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维护法治的统一,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起草过程
2024年4月30日,根据县工商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的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县司法局形成《决定》初稿。《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9日征求了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2条,不采纳1条,解释说明1条。
五、重要举措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决定对6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六、实施日期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释部门:东源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762-8832238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wwj/xzfwj/content/post_636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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