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有哪些物业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相关规定,我县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二、为什么要调整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
我县现行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10年7月实行至今已超14年。在此期间,物业服务模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本等都发生很大变化。人工费用、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等服务成本均已大幅上涨。由于指导价未能及时疏导企业成本上升压力,部分企业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等方法降低成本,物业服务双方的价费矛盾日益增加,不利于行业发展和保障业主利益。近几年,东莞、江门、揭阳、潮州、阳江、韶关等市都相继对政府指导价进行了调整,河源市区、紫金县、龙川县等地区也在2021年相继调整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县住建部门根据现实情况提出了调整指导价建议。调整指导价也是规范价格管理行为的需要,对于确需要政府管理的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充分尊重市场价格规律,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对此县发改部门邀请了第三方会计公司参与,对东源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情况进行了核算。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依据物业服务单位定价成本,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承受能力,调整东源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具体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双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将我县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县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将不再单独核准,同时规定保障房主管部门可根据保障对象、保障房房源等实际情况,对保障对象物业服务费实行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方式由保障房主管部门确定,这有利于降低保障对象的负担。
(三)规范政府指导价管理。一是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标准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二是需在新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的,物业服务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整,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单方面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四)适用的范围。此次调整东源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范围为东源县范围内。
四、对业主有什么影响?
(一)对原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会直接产生影响。如需在新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的,物业服务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重新约定后执行。因此,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调整后并不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随意涨价,因为涨价必须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业主有更大主导权。可以说调整政府指导价后对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会直接产生影响。
(二)对新建住宅小区业主的影响。
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主要是对新建住宅物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时的指导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时,需要考虑若实行顶格收费将可能导致购房意愿降低从而影响销售。同时,新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调整到合理水平,会使物业服务双方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时的空间增大,促进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
五、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不对等的问题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当业主认为物业管理质价不相符时,首先可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也可以通过协商按程序调整物业管理费标准;如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可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监管职能。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和投诉。涉及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向住建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5年。以往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原印发《东源县物价局东源县建设局关于公布东源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价〔2010〕10号)在本通知执行后同时废止。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wwj/gfxwj/content/post_651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