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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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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监所,局机关相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根据市市监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行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市场监管领域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烟花爆竹、电线电缆、电气焊(割)设备、消防产品、新业态(电化学储能、醇基燃料)等产品质量以及特种设备焊接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经营主体,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确保不发生因产品质量引发的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和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燃气用具。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设有压力调节器、燃气胶管中间有接头等重点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重点关注蓄电池、充电器等是否严格按照认证要求进行配置,配件和整车销售数量是否匹配,防篡改控制器、核查限速、提示音等功能是否正常;车身外形结构和合格证是否基本一致。

  (三)烟花爆竹。组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情况,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置。

  (四)电线电缆等电气类产品。开展对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线板、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家用电器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

  (五)电气焊(割)设备。加强电气焊(割)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销售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电气焊(割)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六)消防产品管理。加强对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缓降器、灭火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违法情况。

  (七)新业态领域。加大对储能电池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醇基液体燃料及醇基液体燃料灶具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督管理,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醇基液体燃料(非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八)特种设备焊接。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按要求配备持证焊接作业人员,强化焊接安全作业培训,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依法查处无证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监所和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负责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及时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假期消防安全工作、“铁拳”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要根据实际制定能够落实落地的行动方案,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产品、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对专项整治情况定期开展调度督导,全面建立健全“日常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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