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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结果的公示
来源: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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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源县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的听证方案已于2024年4月17日依法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现根据国家《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听证会基本情况、标准方案的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等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4月17日上午,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上莞镇大会议室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简易听证会。本次简易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参加人共17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5名(乡镇自来水供水到户的村居,含村居民、商业、低保户、学校群体、卫生院群体、水泥厂工厂等),经营者参加人2名(自来水厂管理者1名,利益相关方政府人员1名)。17名听证代表中,请假2名,实到场15名,听证方案提出人和成本监审陈述人(兼记录人)共2名。听证会符合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

  简易听证会上,实到场的15名听证代表中,均一致支持县政府对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工作,15名代表选择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的听证方案情况如下:

  15名代表一致同意选择方案二,即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每户每月用水量0-30m³(含30m³)1.40元/m³,第二级每户每月用水量30-40m³(含40m³)2.10元/m³,第三级每户每月用水量40m³以上4.20元/m³;合表用户1.47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1.75元/m³;特种用水2.65元/m³;综合水价为1.54元/m³。

  听证人也对听证方案作了详细说明,如价格中居民用水阶梯用水量建议值为第一级4.6m³/月·人、第二级6.7m³/月·人,结合本地实际,每户按5人计,第一级每户每月用水量0-30m³(含30m³),第二级每户每月用水量30-40m³(含40m³),第三级每户每月用水量40m³以上;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第一、二、三级按1:1.5:3比价确定;价格中均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县政府对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工作有法可依,也经过了专业会计人员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既考虑群众的消费能力,也考虑自来水企业运转的实际运营状况,是公平合理的。

  会上,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水厂监审成本为1.3238元/立方米,听证方案的拟定价格是情理之中,2个方案的价格都是可以接受的;有代表认为,上一届的水厂管理得比较差,不仅供水时常断供还不能保证水质质量。去年2023年新水厂进驻,情况改善较多,希望水厂方能保质保量,做好维修管理,保持这股为民服务热情;企业代表表示,水质由县疾控中心检验是达标的,可以放心使用,水厂也按时自检,保证质量,定价的方案也是合理范围内,虽然价格是提价了,但对企业来说,后续的投入如管道铺设、水表更新不断加大,即使提价了还不能保证盈利,但企业愿意承担该有的社会责任,继续做好保量保质工作;政府代表表示,上莞镇政府将加强管理监督,不断完善村村通工程,做好管道延伸铺设工作。

  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建议,都是为了能够让上莞镇群众喝上充足的、优质的自来水,都是为了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正常运行,因此,对听证代表的合理建议我们应采纳,努力提高自来水企业的为民服务能力,采纳的有:水厂做好保质保量工作,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处理;镇政府将进一步联合水厂企业加大对管道的铺设投入,解决好民生工程。

  听证会程序完成后,我们将上莞镇自来水价格定价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的听证情况呈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审议后实施。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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