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河源市乐教促学教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
公示期间,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与东源县教育局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监督电话:0762-8831761。
自本公告之日起,河源市乐教促学教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具备办学资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特此公告。
东源县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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