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83号)、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3〕215号)和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源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网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更好地发挥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对促进农业丰产、提质、增效等方面优势,我局拟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2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一)建设内容
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4个长期稳定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涉及粮油、蔬菜、茶叶等特色产业。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登记示范基地电子档案,将示范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工作站。规范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明确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开展不少于1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培训观摩活动,凸显示范推广成效,落实考核验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县辖区内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示范基地:粮油、蔬菜、茶叶等特色产业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养殖业示范基地:禽存栏20000羽以上或畜存栏100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100亩以上。
3.优势特色鲜明、样板示范作用显著、辐射引领能力强大,要求带动农户10户以上。
4.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对当地农科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申报单位会计管理良好,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程序管控规范。
6.有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优先考虑。
(三)补助资金
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资金6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建设内容
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遴选培育2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并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登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电子档案,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县辖区内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主体具备一定的科技服务能力,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增产增收。
4.积极选派代表参加我县当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的主体优先考虑。
(三)补助资金
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资金0.3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具体实施方案(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3);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五、遴选程序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最终承担项目主体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上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共两个类别,只允许申报一个,多报无效。
(二)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提交至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四楼科技教育股,联系人:王泽田,联系电话0762-8836392。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东源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