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入公租房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和《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源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2015〕57号)有关规定,现对张明亮等8户家庭申请纳入东源县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恕不受理。
附件:张明亮等8户家庭纳入东源县住房保障对象的公示.xlsx
东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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