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蒙广军)
当事人:蒙广军,性别:男,公民身份证号码:450721***********51,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局于2023年10月30日依法向当事人蒙广军作出《退款通知书》(东社保退字〔2023〕36号),要求蒙广军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4323.29元,两次送达签收时间分别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11日,均由参保所在单位收发室签收。
蒙广军向我局申请发放2020年11月失业保险待遇合计:4323.29元。经调查,蒙广军自2020年11月起重新就业并参保缴费。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将2020年11月多领取的4323.29元失业金退回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失业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东源县退回蒙广军多领失业金”)。
账户名称: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001748301053000929-00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联系电话:0762-8808272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
东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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