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以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的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经政府网公告、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现场公开遴选、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拟由以下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5家家庭农场承担项目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1、河源市丰源沙田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东源县均鹏种养专业合作社
3、东源县上下营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4、东源县曲龙屯种植专业合作社
5、东源县上下燕种植专业合作社
6、东源县东紫仙湖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
7、东源县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
8、东源县新伟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9、东源有机农夫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10、东源县勤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家庭农场
1、东源县柳城镇赤米种植农场
2、东源县顺天镇君利家庭农场
3、东源县上莞镇茗润仙湖茶家庭农场
4、东源县叶潭镇饶嶂村文忠家庭农场
5、东源县灯塔镇美之源家庭农场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
邮箱:dynycyfzg@163.com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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