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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遴选东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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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工作职责和项目开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于2023年5月11日,在东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东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配方肥品牌、配方肥补贴定点销售门店及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的公告》。因规定报名期限内仅有一家符合要求的水稻种植主体申报承担水稻侧深施肥+缓释(控)肥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现面向全县补选2家水稻种植主体承担东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水稻侧深施肥+缓释(控)肥示范基地建设,具体遴选事项如下:

  一、建设内容

  建设2个水稻侧深施肥+缓释(控)肥示范基地。在县域内遴选2家水稻种植主体,示范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缓释(控)肥技术。每个示范基地示范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缓释(控)肥技术面积不少于1000亩,每亩补助机械作业费40元,每亩补助缓释(控)肥50元。

  二、遴选条件

  (一)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水稻生产能力的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水稻种植主体;

  (二)在项目实施区域内拥有耕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种植水稻,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械设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近五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水稻侧深施肥+缓释(控)肥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总结、验收等项目相关工作;

  (六)当年已享受化肥补助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水稻种植主体自主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详见申报指南),在申报截止时间内递交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申请的种植主体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具体实施方案。

  (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议确定名单。

  四、实施区域

  东源县船塘镇、上莞镇、灯塔镇、漳溪乡、涧头镇、黄田镇、仙塘镇、义合镇、蓝口镇、柳城镇、曾田镇、叶潭镇、黄村镇、双江镇等14个乡镇。

  五、实施期限

  2024年3月—2024年12月

  六、材料申报

  申报组织或单位须于2024年3月5日前向东源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表,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汇编成册(书面材料目录详见申报指南),一式三份提交至东源县农业农村局二楼种植业管理股,同时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dyzzyg@163.com),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东源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的遴选认定申报指南.docx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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