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 刘大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现就东源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告。
附件:2024年东源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告表.xlsx
东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