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华谊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厂区)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谊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厂区)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谊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DYSY-C1-01(E)地块A栋厂房及B栋一层 |
环评机构 |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谊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厂区)拟租赁东源县仁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东源县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DYSY-C1-01(E)地块A栋厂房及B栋一层(东经:114°48'4.825",北纬:23°49'49.330"),项目占地面积6388.2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06.1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硅胶泡棉、液态硅胶制品、硅胶密封条、模切件、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制品789吨、硅胶泡棉841吨、硅胶密封条 400万个、液态硅胶制品873万个、模切件11.7万平方米、模具2000套。项目员工人数为500人,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其中新材料车间、挤出车间、模切车间实行1天1班制,其余车间实行1天2班制,一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产生废气通过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液态成型、捏合、开炼、挤出成型、烘烤、固化工序及投料工序产生废气通过收集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烤工序产生的氨气及液态成型、捏合、开炼、挤出成型、烘烤、固化工序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烘烤工序产生的CO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注塑成型、液态成型、捏合、开炼、挤出成型、烘烤、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开料、机制加工、喷砂、混料、破碎、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者较严值;烘烤工序产生的CO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烤工序产生的氨气及注塑成型、液态成型、捏合、开炼、挤出成型、烘烤、固化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