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盛业钢铁有限公司一宗用地补办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该宗用地位于灯塔镇圩镇范围内,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东府国用(2012)第025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灯塔2004-022号。用地于2004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现建设单位申请补办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东源县灯塔圩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公示如下:
1.容积率:容积率≥1.0。
2.建筑密度:≥40%。
3.绿地率:≤20%。
4.建筑限高:36米。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
意见有效反馈期: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762-8833630
电子邮箱:dyxgtkjgh@163.com
地 址: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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