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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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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送达(2025)粤1602执32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詹燕花、江小舟名下位于东源县城中心区及生活配套区ZX-D02-05地块河源万达住宅项目C4栋2305号房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抵押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90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詹燕花、江小舟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441625115108GB00945F00180040

东源县城中心区及生活配套区ZX-D02-05地块河源万达住宅项目C4栋2305

(2025)粤1602执32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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